一、设立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由来
在1990年以前,中国政府是没有设立一个专门的妇女儿童工作机构的,但世界上已有许多国家在政府内设立专门的妇女儿童工作职能机构。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协调解决一些妇女儿童工作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使妇女儿童工作能健康地、整体地推进,同时为了与国际接轨,迎接 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代表大会,1990年2月,经李鹏总理的批准,成立了国务院妇女童工作协调委员会,将原有的“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合并到该机构。1993年8月又更名为“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去掉“协调”两字)。当时由国务委员彭佩云担任主任,后由国务委员吴仪担任,委员会由中央20多个部委办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有10个专职工作人员,经费每年由中央财政拨出专款,办公室设在妇联。
全国各省也相应成立了该机构。1993年广东省在原有的“广东省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基础上,增加有关职能部门,调整更名为“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由李兰芳副省长担任主任,现时由雷于蓝副省长接任分管这项工作,委员由省直20多个部委厅办领导组成,有4名专职工作人员,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办公室设在省妇联。
目前,广东21个地级市,122个县(区)均已全部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人员。
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职能
国务院妇儿工委是国务院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基本职能:
--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
--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和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
--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1、编制国家妇女儿童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2、协调和推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33个成员单位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实施妇女、儿童 发展纲要工作;
3、开展调查研究,为委员会决策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供依据;
4、承办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委会、专题会和经验交流与表彰工作;
5、指导省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6、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编发各类文件,并完成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7、执行与联合国儿基会合作项目。
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是政府协调、组织、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工作机构,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力量共同推动妇女儿童事业。
基本职能:
--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保障工作。
--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
--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
--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市、县(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佛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佛山市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是政府负责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佛山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机构。
基本职能:
--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保障工作。
--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
--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
--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议事协调是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职能。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都分管一部分妇女儿童工作,妇儿工委的成立,就是为了从整体角度,从全局的角度,提出共同的目的和任务,提出各个时期应该协调合力解决的问题,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力量共同来做。搞好综合协调是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在工作角色和工作作用上与其他政府有关部门和妇联等群众团体区别之所在。不是去代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也不是代替群众团体的工作,而是做一个部门或一个群众团体难以做的,需要综合协调大家的积极性、创造性一起去做的事情。